关于开展“211工程”三期第二批课题立项选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11工程”三期第二批课题
立项选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加快“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进程,保证课题立项质量和顺利实施,经“211工程”法人组织批准,决定全面启动“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重大课题立项选题工作。
本次立项选题不接受个人申报,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学术团队申报(团队成员以我校在编人员为主,但可适量包含校外知名学者),各学院应推动教师、科研人员积极参与。每个学院申报1-2项,鼓励跨学科申报。
选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选题限报重大课题(按“211工程”三期标准,项目资金50万);
2. 应与“211工程”建设目标保持一致;
3. 应与高水平大学建设密切相关;
4. 以国家经济建设目标为导向,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重大社会效益;
5. 能代表学科前沿研究水平,具有标志性的成果形式;
6. 选题可从学校推荐选题中选取。学校推荐选题并非最终确定的选题,申报学院可提出修改意见并在修改的基础上申报。
选题入围学院所组织的学术团队在申请课题立项上有优先权。
选题应于5月27日下午四点前报学科建设办公室“211工程”办公室。上报时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
联系人: 武利
办公地点:诚信楼509
联系电话:64494058
学科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