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级重点培育学科”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校级重点培育学科”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校级重点培育学科”汇报顺序如下:
1.政治学
2.金融学
3.公共管理学
4.马克思主义理论
5.汉语言文学
6.管理科学与工程
7.法律英语翻译
8.会计学
9.阿拉伯语语言文学
10.日语语言文学
11.英语语言文学
12.区域经济学
汇报间隔约为10-12分钟,请各学科点根据上述汇报顺序提前到会,其中前两位须在8:30准时到会。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汇报时间,请与拟对调序次的学科点沟通,确定后于7月4日11:30前报学科管理办公室。
请各学科点务必根据所排顺序适当提前到会,以免影响整个验收进程。提前到会的学科点负责人可在旁边的小会议室等候,或在不影响其他学科点验收工作的情况下,经工作人员允许提前进入验收会场旁听。
联系人:王报平;常文磊;
电 话:64493965。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