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学科建设项目支出签批人的通知

2018-01-22 点击数 选择字号:

各相关学科:

根据学校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推进放管服结合,现决定对学院下放学科建设经费管理自主权。

财务处已于近日对2017年底结项的高水平学科、特色学科和第三批重点培育学科等学科建设项目的经费支出签批人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支出签批人均为各学科负责人,详情已电邮学科秘书。

请各学科负责人(即变更后的支出签批人)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财务制度,确保合法合规使用建设经费;为便于学校进行项目绩效考核,请各学科秘书继续按建设任务分类做好支出登记。

另:根据财务处1月8日《关于2018年度财务核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现摘录相关信息如下:

1.以“7”开头的项目,当年下达的经费应于当年执行完毕,否则将被财政收回;

2.所有财政经费均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包括以“7”开头的项目、以“8”开头的校拨经费项目;

3.根据审计意见,滴滴、神州等网约车发票,在报销时需提供行程明细。

请各学科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