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第二阶段评审与考核后续工作的通知

2011-05-27 点击数 选择字号:大中小

 

关于“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第二阶段评审与考核后续工作的通知
各子项目建设委员会: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学科研字[2008]16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学科办于2010年10月组织对“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四个子项目所有课题进行了第二阶段评审与考核工作。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各子项目建设委员会意见,决定对考核合格的课题拨付第三批经费,对考核不合格的课题暂停拨付第三批经费,并冻结已拨经费中未使用部分,责成课题负责人整改,在三个月内视研究进展状况确定续拨经费或终止项目。

 

目前三个月的整改期限已过,请各子项目建设委员会组织审核所有未通过第二阶段考核的课题,根据整改期间课题研究进展状况做出续拨经费或终止课题的决定,对于决定终止的课题应收回已拨经费中未支付的部分。请于2011年6月1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结果报学科办。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1-5-26